驱之别院中的“之”的不同解释
驱之别院中的“之”的不同解释
“驱之别院”中的“之”,代词,代“癞蛤蟆”。这个解释是明白的。 首先,联系上下文,神定,捉虾蟆,鞭数十,驱之别院。四个短语的主语都是“我”,但蒙前省略了,排名较好个分句提到了虾蟆,这排名较好个分句用一代词之,合情合理,文通字顺。 其次,在“驱之别院”中,驱是动词作谓语,之是代词作宾语,别院作为处所名词在这里只能是补语,它的前面省略了一个介词“于”是显而易见的。 再次,从语感上来说,把这句古代汉语译作现代汉语,总感觉少了介词“于”,也就是你说的“到”,这是正常的,在译文中补出来就是了。 比较后面,文言中省略介词“于”的例子是常见的。例如:《鸿门宴》:“将军战河北,臣战河南。”“战河南”即“战(于)河南”,同理,“战河北”就是“战(于)河北”。又如,《张衡传》:“后数日驿至,果地震陇西。”“果地震陇西”中“陇西”应该与“于”合成介宾短语做“地震”的状语。这里省略了介词“于”。
驱之别院中的“之”的不同解释
不少人把“之”解释为“癞蛤蟆”,我认为应该解释为“到、去”,作动词解释;因驱不能解释为“驱赶到”,中间省略了宾语蛤蟆。这样解释是否合理?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请联系站长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songyuan456.com/shzs/1748367780276150.html